我单位拟对集资楼房屋安全质量进行鉴定,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为了做好本次招标项目,现将招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第十地质大队集资楼安全质量鉴定项目。
(二)项目位置:绵阳市剑门路西段88号
(三)项目工程量:约2400平方
二、投标人必备资质以及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需进入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绵阳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推荐目录单位》,提交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所有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只报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应包含投标人服务期限内完成本次项目所要求内容的全部材料费用、人工费用、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在投标前向我单位了解相关具体情况或到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三)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即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单价或政策性变化而增减。
(四)投标单位需提供此项目鉴定方案。
(五)中标单位提供检测报告后按工程量办理结算,在提供与业务相适应的增值税发票后,我单位15个工作日转账支付全款。
(六)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完好,各项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否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即日起领取,并于2024年3月12日11:00之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后勤保障科办公室(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048619670),逾期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三、质量要求
各项质量、技术要求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执行。
四、开标及开标时间
(一)我单位将适时举行开标会议,综合评定并确定中标单位。
(二)合同协议书的签署: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我单位签订合同。
(三)本招标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第十地质大队集资楼安全质量鉴定项目。
(二)项目位置:绵阳市剑门路西段88号
(三)项目工程量:约2400平方
二、投标人必备资质以及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需进入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绵阳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推荐目录单位》,提交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所有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只报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应包含投标人服务期限内完成本次项目所要求内容的全部材料费用、人工费用、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在投标前向我单位了解相关具体情况或到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三)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即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单价或政策性变化而增减。
(四)投标单位需提供此项目鉴定方案。
(五)中标单位提供检测报告后按工程量办理结算,在提供与业务相适应的增值税发票后,我单位15个工作日转账支付全款。
(六)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完好,各项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否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即日起领取,并于2024年3月12日11:00之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后勤保障科办公室(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048619670),逾期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三、质量要求
各项质量、技术要求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执行。
四、开标及开标时间
(一)我单位将适时举行开标会议,综合评定并确定中标单位。
(二)合同协议书的签署: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我单位签订合同。
(三)本招标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川省第十地质大队
2024年3月6日
2024年3月6日